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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10-08 16:00:00

概要: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及《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一)评选名额

2024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03名。学校按照各学院在籍在校注册的应参评全日制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上学年学校学业优秀奖学金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经学校困难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评审程序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严格筛选、逐级上报。具体程序为:

(一)学院初审(10月15日)

1.个人申请: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3.各学院于10月15日16:30前将初审学生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名额。

(二)学校审定

学工处组织评审,提出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报校领导集体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上报省厅

公示无异议后,学工处汇总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

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3)。

(二)纸质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左右,第一人称撰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3)《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上述申报材料须于10月15 日16:30前提交至学工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1446580@qq.com。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定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二)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及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如不按填表说明填写或逾期报送,将视作放弃此次评审。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的学生人数多、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学工处也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四)各学院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推进受助学生的认定和引导工作,并培养他们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2024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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