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11 13:08:00
概要: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及《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一)评选名额
2024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2名。参评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院至多报送2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评学生人数低于1000人的学院至多报送1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二)奖励标准:每人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其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可适当放宽至30%(含30%)。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严格筛选、逐级上报。具体程序为:
(一)学院初审
1.个人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1);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2)。
3.各学院于9月18日16:30前将初审学生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名额。
(二)学校审定
学工处组织评审,提出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报校领导集体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上报省厅
公示无异议后,学工处汇总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1);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2);
(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纸质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1);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2);
(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4)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CET-4、CET-6或外语专业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上述申报材料须于9月18 日16:30前提交至学工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1446580@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定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及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如不按填表说明填写或逾期报送,将视作放弃此次评审。
(三)各学院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推进受助学生的认定和引导工作,并培养他们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
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1日
Copyright © 2014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5-57931196 苏ICP备14022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