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关于评选2024届 “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的通知
2024-05-24 14:00:00
概要:
各学院:
根据《“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评选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届“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出30名优秀毕业生,每人奖励5000元(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均合格,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0%(含10%);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二)满足基本条件者,有以下条件之一可酌情优先考虑:
1.思想政治素养高,综合表现突出;
2.在校期间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之一者;
3.创新创业、求职就业、考研、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等活动中表现积极,取得成绩优秀者。
(三)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优异表现者,如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获批专利者,在各类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中及因见义勇为等获市级以上表彰者,其学习成绩要求可放宽至前30%(含30%)。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1.考试、考查成绩有不合格者(补考、重修视作考核不及格);
2.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由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进行初审,初审后于本院内公示3天,并由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评选材料提交要求
(一)评选材料
1 .纸质版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申报表》(附件2);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汇总表》(附件3);
(3)《XX学院奖助学金公示资料证明》(附件4)
2.电子版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申报表》(附件2);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 汇总表》(附件3)
(二)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须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统一报学生工作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759422492@qq.com;
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前,以上材料请在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未按时或者未按要求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规范进行。
2.“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评选工作是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评先奖优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大学生的示范引导作用。
3.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陆迎迎,电话:025-66205034
附件:
1.《2024年“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名额分配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申报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蔡绪锋优秀毕业生奖”汇总表》;
4.《XX学院奖助学金公示资料证明》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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