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管理

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奖学金及先进集体评定的通知
2019-03-29 16:00:00
概要: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文件
南工大浦学〔2019〕第26号
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奖学金及先进集体评定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表彰学生为学校校园文化做出的贡献,调动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以及学生手册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奖学金及先进集体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奖学金
(一)参评范围
全体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守法律,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社团章程和执行社团决议,认真有效的完成社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2、积极参与本学年校内外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在学校各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形象,表现优异;
3、在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取得省市级以上比赛奖项或完成重大校内外演出活动的个人优先考虑。
(三)奖学金标准
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奖学金,每学年80个奖励名额,奖励标准为500元/年/人。
部门 |
名额(人) |
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
36 |
体育教研室 |
12 |
学生工作处 |
10 |
校团委 |
15 |
宣传处 |
4 |
机动 |
3 |
二、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团员组织观念强,参与热情高,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2、社团活动频繁,积极组织、参与本学年校内外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具有广泛的校园影响力,集体表现出色,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引领作用;
3、日常教学活动严谨,训练有序,指导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强,教学考核评估成绩突出;
4、本学年集体内团员无严重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现象;
5、取得省市级以上比赛奖项或完成重大校内外演出活动的集体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
1、校艺术团与各社团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并附相关先进事实材料,向文艺体育委员会申报。
2、文艺体育委员会汇总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候选名单,进行筛选、审核,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文艺体育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校园文化先进个人奖学金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财务处根据审批结果发放奖学金。此外,文艺体育委员会签署意见后的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材料上报学校审批。
(二)、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4月20日前将附件1交至学工处资助中心,附件2交至文艺体育委员会。学工处联系人:徐萍;联系方式:025-66205039。文艺体育委员会联系人:张娴雅;联系方式:025-66205094。
电子材料: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557244797@qq.com。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奖学金申报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奖学金申报表
姓 名 |
|
学 号 |
|
性 别 |
|
二级学院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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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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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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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育委员会奖学金评定小组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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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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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团队名称 |
|
指导教师 |
|
成立时间 |
|
||
团队主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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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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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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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育委员会先进集体评定小组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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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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