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9-08 13:00:00
概要: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及《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度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一)评选名额
2026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5名。参评学生人数超过1500人的学院至多报送3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评学生人数低于1500人但超过1000人的学院至多报送2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评学生人数低于1000人的学院至多报送1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二)奖励标准:每人1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其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可适当放宽至30%(含30%)。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严格筛选、逐级上报。具体程序为:
(一)学院初审
1.个人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往年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但均在前30%(含30%)以内的学生需学院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于9月18日16:30前将初审学生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名额。
(二)学校审定
学工处组织评审,提出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报校领导集体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上报省厅
公示无异议后,学工处汇总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3)2026年国家奖学金材料汇总表。
(二)纸质材料: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3)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CET-4、CET-6或外语专业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上述申报材料须于9月18日16:30前提交至学工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1446580@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定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及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如不按填表说明填写或逾期报送,将视作放弃此次评审。
(三)各学院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推进受助学生的认定和引导工作,并培养他们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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