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管理

关于选聘2025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2025-05-26 11:00:04
概要: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江苏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5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相关资助的学生。各学院推选出2-4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思想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积极向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受国家资助(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四)对于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及相关育人活动有一定了解。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
三、活动内容
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担任学院、班级学生资助宣讲员;开展“送政策下乡”“送资助政策回母校”“公益服务”“常态化宣传”等活动。
(一)担任学院、班级学生资助宣讲员。协助学院广泛宣传资助政策,通过各种作品形式和媒介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及我校的资助政策。
(二)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乡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村入户介绍、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和成效,进一步提高资助政策知晓度,如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勤工助学等资助办法。
(三)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校生活,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过程,讲解自己或同学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四)公益服务活动。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线上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地方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
(五)常态化宣传活动。在校期间,积极动员和鼓励广大同学,特别是“毕业前”和“开学初”两个关键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讲宣传方式,结合资助宣传画、视频创作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或是向学生和家长介绍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增强防诈骗意识。
四、具体安排
(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暑期宣传活动纳入学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可获得相应的实践学时。各学院要将此次活动与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有意向参与的同学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三)于5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表》及《汇总表》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至邮箱401446580@qq.com。邮件名称:※※学院2025年资助宣传大使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推荐学生加入2025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QQ群:1050179777。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大学生资助服务协会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进行针对性资助宣传专题培训。
(五)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宣传工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照片、视频等,于9月12日前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生资助宣传情况汇报表》(附件3)报送所在学院。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风采展示及评比活动,评选出表现优秀、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聘任为“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在此基础上,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拟推荐为“江苏省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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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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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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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生资助宣传情况汇报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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