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3-03 09:00:00
概要: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南工大浦校〔2024〕8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及调整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中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需要调整困难等级或者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2024-2025学年秋学期已申请且无需调整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认定及调整依据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综合考量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困难等级认定调整。
三、认定及评审程序
(一)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继续恶化,经审核贫困等级应上调;如家庭经济状况有所改善,经审核贫困等级应下调或不再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突遭变故、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或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等,学生应根据文件的要求,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提交资助申请。学院按程序进行认定(参照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相关要求进行认定)。
(三)各学院于3月21日前完成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及新增认定工作,填写《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及国家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1),将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1446580@qq.com。
附件:1.《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及国家助学金评审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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